為確保供港澳蔬菜“高質、足量、安全、順暢”供應,國家質檢總局新修訂的《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1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新的供港澳蔬菜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種植基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備案管理、備案基地出具供貨證明文件制度等9個方面。
據澳門有關部門介紹,新的管理辦法在4個方面作了較大調整:明確指出供港澳蔬菜的安全標準,嚴格執行標準化運作;進一步明確了供港澳食品的生產經營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啟用種植原料基地備案等新舉措,規范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質量保障體系和產品追溯體系;加大處罰的力度。
據了解,供應港澳的蔬菜主要來源于廣東省。今年1至9月,廣東省供應港澳的蔬菜比去年同期增加10%左右,每天約有1100噸的新鮮蔬菜經檢驗檢疫合格后供應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