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沒賣完的過期食品到底去了哪里?近日,我市一超市首設過期食品銷毀過程公示欄,將每天閉店前未銷售完的過期食品銷毀品種、數量和照片悉數貼上賣場進門處的公示欄,接收市民監督。此舉受到市民好評,市質監局表示,將向全市的所有超市推廣此做法。
“11月20日,銷毀陸稿薦涼拌藕片3斤、鹵豆干2斤……銷毀執行人XX,監督人XX”,昨日,新世紀超市解放碑中心店進門處,三五個市民正聚精會神地看著過期食品銷毀公示欄上張貼的食品銷毀照片。照片記錄了銷毀執行人將豆干倒入潲水桶、監督人執筆記錄的情況。據悉,以前市內超市的公示欄最多對不合格商品進行曝光,像這樣翔實的公示過期食品銷毀記錄還是首次。
據超市介紹,銷毀執行人一般由供貨商充當,而現場監督人則由超市工作人員擔任,目的是為了互相監督,每次銷毀記錄都要存檔以備查閱。據悉,此做法已在新世紀超市旗下所有門店普及,而市質監局也正著手向全市超市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