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今天,本市第一部食品安全條例公開向民眾征集意見已滿一個月。到今天上午,該草案在首都之窗網站上共征得55條意見。
此次提出的建議很專業,其中大家意見較為集中的是該條例的實施和執行力度的問題。
"不要把消費者都訓練成專家,那樣 就太悲哀了。"--一名網友的發言道出了目前食品安全領域與百姓生活休戚相關并且確實亟須法規加以規范和調整。
據悉,食品安全條例擬定的初衷便是從食品安全標準、生產經營、風險預防和控制、監督檢查以及法律責任幾個方面構筑防線,確保千萬市民的"口福"。
確保安全三步走
第一步:食品安全標準
關鍵詞:安全標準、國家標準、企業標準、地方標準
該草案中規定:"在本市生產經營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生產企業對其產品應當申明執行的標準。"
在沒有標準的情況下,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在標準沖突的情況下,由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然后按照有利于公眾健康的原則適用標準。
解讀
安全標準不具體規定介于國標與行標之間不對標準作具體規定,普遍標準介于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之間。
對于標準問題,市政府法制辦一處孔處長解釋說,制定該條例就是為了政府統一指導協調各部門制定行業標準,如食品衛生方面標準等,由衛生部門進行制定。
網友問題
食品企業需要明確對誰申明執行標準
草案中第十條:"在本市生產經營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生產企業對其產品應當申明執行的標準。本條例所稱食品安全標準是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市地方標準中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強制性技術規范。"
署名"李宇"的網友認為,本條需要明確: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對誰申明執行的標準、應當如何申明、如何與現有法規協調。
第二步:食品生產與經營
關鍵詞:市場準入制度、可追溯制度、食品召回義務
在該部分內容中,從雞鴨等農產品到奶制品等包裝類產品,以及豆制品、熟肉制品、調味品、糕點等散裝類等不同類型的食品進入市場的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不同類型的食品包裝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同時條例中提倡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按照規定建立、保存和提供食品相關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存、采購、銷售等生產經營記錄,并保存購銷憑證等原始票據或者復印件,確保其生產經營的食品能夠被追溯"。
解讀
及時召回可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
據介紹,在食品發生危害時,生產企業及時召回產品可以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
孔處長介紹說,北京食品安全問題十分特殊,自身生產食品較少,有70%是外地乃至外國引進,因此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將采取政府統一管理,部門進行監管以及生產企業對食品安全承擔主要責任的方式。
網友問題
質疑追溯制度準確性
署名"張兵"的網民表示贊成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但他提出:"多數飯館餐廳的原材料進貨都是由一些個體商販、個人供應的,而這些商販和個人大都是由批發市場買來,很難獲得如生產者、產地等準確的信息。因此,追溯制度就很難做到準確。"
署名"春之神韻"的網友認為,"當食品安全出現問題或可能出現問題的時候,由政府承擔責任,負責產品的退換貨及其相關責任,然后由政府部門去追查相關經營者及其生產者,這樣才能確實保障消費者的安全。"
第三步:監督與處罰
關鍵詞:食品安全監測制度、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制度、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機制即將出臺的條例中規定,本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制定食品安全檢測計劃,市食品安全監督協調機構組織有關專家對食品中的添加劑、污染物、毒素、致病體等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并負責發布食品安全預警等信息。
違反條例的罰款幅度從1000元至10萬元不等,給豬肉注水這種行為最高將被處以近10萬元的罰款,同時違反條例者可能會被在媒體上公布,并在五年內甚至終身被禁止從事食品行業。
解讀
綜合多方反饋意見草案有望年內出臺
今天征集意見完畢后,法制辦將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對網友以及其他方面對草案的意見反饋進行分析研究,做出必要的修改,在7月將該草案送交人大審議。該草案有望在年內出臺。
網友問題
網友提出建議罰款刑罰并舉
署名"zhang"的網友建議,"經濟處罰與刑事處罰并舉";署名"李靜"的網友詢問條例中"'多次'是多少次?"他要求確定五年和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條件。
以案說“法”
針對目前和以往已經發生的一些有關食品安全的問題,如果適用將出臺的條例,將會如何解決呢?
福壽螺事件
企業將有不良記錄
孔處長表示,食品安全條例實施后,將會對企業,在食品安全領域設有有關信息記錄,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會顯示該不良記錄,對企業的開辦會有所限制,消費者也會在網上查到相關記錄。
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被處罰或同一違法行為被處罰兩次及以上負有直接責任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可以作出其在五年內禁止從事食品行業的決定,并在媒體和網站上予以公布。
屢次不改者,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可以作出禁止其終身從事食品行業的決定。
散裝餃子禁售
違反者最高罰1萬
日前媒體報道,《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規定,所有散裝速凍食品必須經過包裝才能銷售,以避免遭受二次污染;速凍食品也被明確要求必須保存在強冷環境中。違規的商場超市,將被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
據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分析說,像速凍餃子這類的散裝食品,與空氣直接接觸,最容易產生安全問題。
因此,在食品安全條例中,對散裝食品進入市場的包裝規格是要求比較嚴格的,要求明示品名、產地、生產者、生產(出廠)日期、保存方式和保質期。違反者將被處以5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出臺背景
食品安全條例誕生一波三折
據孔處長表示,目前正在征集意見的食品安全條例“歷經大改17次,小改無數”。
在2005年就被列入立法計劃項目,本應于當年就交由人大審議出臺,但最終沒有實現。2006年《食品安全條例(草案)》再度被列入立法計劃,但屬于沒有明確出臺立法日期的“預備草案項目”,由于時機不成熟,該條例當年仍舊未見出臺征兆。
條例遲遲沒有出臺的原因就是,國家目前正要將《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衛生法》交由人大審議,北京市本來計劃采取跟蹤立法,即在國家大法出臺后出臺北京市規章。但現在,國家是制定《食品安全法》還是修訂《食品衛生法》,還沒有最終定論,北京市為2008年奧運急需出臺《食品安全條例》。
孔處長強調,目前食品安全標準分為國家、行業、企業、地方4個標準,由于食品安全涉及到人身健康,因此食品安全的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北京市實行的標準將介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