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國家發改委公布《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對糧食、食用植物油、肉類及其制品,以及牛奶、雞蛋、液化石油氣等商品,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詳見本報1月17日A41版)。
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日前確定了我省列入實行臨時價格干預范圍內的重要商品、服務及企業名錄。即日起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對這些企業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12家企業提價須申報
據悉,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面粉、大米生產加工企業,掛面、方便面生產加工企業,食用植物油壓榨生產加工企業,乳品加工企業,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務經營企業這五類達到一定規模的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向省物價局履行提價申報程序。
提價申請書面報告應當寫明:企業名稱及近三年生產經營情況,包括經營的主要產品、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潤、納稅情況;提價的幅度,包括現行價格、擬調價格、提價幅度和提價總額;提價的理由,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財務費用等實際成本費用變化情況。
列入提價申報的商品種類和企業目錄如下:大米類:莆田東南香米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龍巖市嘉豐米業有限公司;面粉類:龍巖市小洋面粉廠,廈門海嘉面粉有限公司;方便面類:弘發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福州頂益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行業:廈門中盛糧油企業有限公司,福建世紀印福糧油工業有限公司,福清康宏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福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乳品行業:福建長富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明一乳業有限公司。
六類商品調價須備案
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達到一定經營規模的批發企業和達到一定經營規模的零售商,在對以下商品的批發價和零售價進行調價時須進行備案:成品糧(面粉、秈米、粳米)、掛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調和油)、豬肉及其制品、雞蛋、牛奶。調價備案程序應向所在地的市或者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履行。
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務由設區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擬定上報。
達到一定規模的零售商指的是在當地市場銷售量較大、市場占有率較高或者具有一定影響的大中型超市和連鎖商店。大中型超市內具體商品價格變動情況由超市法人負責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連鎖經營的加盟零售商,自行進貨、自行制定價格的,由加盟店法人負責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統一配送、統一制定價格的,由制定價格的連鎖店經營者統一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商指的是在當地市場交易量較大或者具有一定影響的批發企業。具體企業名單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報省物價局審核批準后公布。批發市場內商品價格變動由批發市場法人負責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內容包括企業名稱、商品品名與規格、提價幅度、提價理由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記者 鄭彥 通訊員 張增田)